2023年7月下旬,文殊鄉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一起由光山縣人民法院文殊法庭轉來的關于撫養費和裝修款返還的訴前調解糾紛。
申請人汪女士與被申請人陳先生于2019年5月份結婚,2020年7月生下女兒,婚后兩人感情一直不和,矛盾不斷,后期雙方一直處于分居狀態。在婚內被申請人經常對申請人實施家暴,來婆家看孩子也被阻撓,有多次報警記錄。被迫無奈之下,只能提起離婚訴訟,但他們對關于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以及房屋裝修款十萬元爭議太大。
受理案件后,文殊鄉調委會立即成立調解小組,展開調查,對案情進行梳理,并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經過調解員的多次溝通,了解案件的始末后,分析調解此案的難點有二:1、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問題。2、關于男方給與女方十萬元房屋裝修費的歸還問題(據了解,此費用被申請人挪用)。
針對案件焦點難點,調解員將雙方當事人請到調委會,進行“面對面調解”。在調解現場,調解員耐心地對雙方進行情緒疏導,認真傾聽雙方的想法。第一次調解結束,女方愿意讓男方撫養孩子,但雙方對撫養費的問題沒有談攏,十萬元裝修費的問題也沒有厘清,雙方不歡而散。過后,調解員又分別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在第一次調解的基礎上,組織雙方進行第二次調解,男方愿意放棄十萬元房屋裝修費的返還權利,女方也愿意放棄撫養權,并愿意支付每月500元的撫養費給孩子。
最終,經過人民調解員不懈努力,此起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